各街道辦事處,區直各單位,省、市駐區有關單位:
汕頭市龍湖區第十一批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已經龍湖區人民政府批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廣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等規定,現予公布。
附件:《汕頭市龍湖區第十一批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
汕頭市龍湖區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1日
附件
汕頭市龍湖區第十一批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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